网络世界,隔着屏幕,雌雄莫辨,有人真诚交友,有人设局谋取不义之财。近日,芜湖一男子许某(化名)借网络平台设了一个并不高明的骗钱之“局”,有人不慎落入陷阱,被骗走十七万余元。
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间,许某通过快手app与被害人陈某(化名)相识,之后两人互加微信好友,频繁在线交流。许某聊天中虚构自己是一名离异的单身女,名叫“张某萍”。随着交往加深,“张某萍”以谈恋爱、共同生活为幌子,逐步取得陈某的信任,之后便以家人生病治疗缺钱、亲人去世需要打点人情等名义向陈某要钱,深陷“局”中的陈某为实现与其“共同生活”的美好愿望,多次以微信红包、转账的方式向“张某萍”即许某转账汇款,共计给付十七万余元。许某收到这些钱款后,全部用于个人挥霍消费。
2024年3月27日,许某在一家宾馆被无为市警方传唤到案。归案后,许某对其涉嫌诈骗犯罪的事实不持异议,且自愿认罪认罚。另查明,许某曾于2013年4月因犯诈骗罪,被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。
无为市法院经审理认为,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网络平台,诈骗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。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系坦白,依法从轻处罚;其曾有同类犯罪前科,酌情从重处罚;认罪认罚,依法从宽处理。法院最终根据许某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判决许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宣判后,许某服判未提出上诉,法院判决已经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