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
公 告
王德法、张桂苹:
本院受理的(2018)皖0225民初3735号王万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【1.判令你连带归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(按银行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;2.诉讼费由你方承担)】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告知审判员通知书、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。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(遇法定假日顺延)在无为县人民法院牛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。
2018年7月24日
承办法院: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(牛埠法庭)
承办法官:陈振方 电话:0553-6260072